民政组党委“以胡志明主席的道德为榜样而学习和行动”活动4年落实期间内的各优秀典范
据此,各直属党部单位需要持续组织学习胡志明的思想、道德榜样和风格,依照其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而主动建设有关胡志明主席的思想、道德榜样和风格等教育内容和课程内容;将“以胡志明主席的道德为榜样而学习和行动”之事宜视为党组织经常性的生活内容,与良好落实党“十一大”决议、省党部“第九大”决议和第七届党部组大会决议之行动计划相结合;具体确定党员、干部,尤其是各机关、单位的骨干领导人和首长人物之领先作则的责任;每逢国家重大节日时则需要进一步加强“以胡志明的道德作为榜样而学习和行动”的宣传工作,将该活动的竞赛结果作为每年各党部组织党员等级的评审及分类之标准。
(记者:垂莲,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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