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月2日国庆节放假时间及悬挂国旗的通知

星期三 - 20/07/2011 16:59
我省人委会日前已发布有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65周年国庆节纪念日(1945年9月2日 - 2010年9月2日)放假时间及悬挂国旗的通知。据此,干部、公务员、武装力量以及在各党、政府机关、团体单位,各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工作的劳动者于2010年9月2日的国庆节一律放假。
至于各行政、事业机关,各政治组织、社会政治单位将于93日(周五)休息,并且 911日(下周六)定为另补上班日。至于不按照固定每周六、周天休日制的各行政、事业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则不实行调换休日事宜。

各机关、单位、工农林场、越南人民军队军营、学校、医院和民户将自2010831日至92日止悬挂国旗。(各政府机关、单位、武装力量以及各社会政治单位的总部须同时悬挂党旗和国旗)。

边和市、隆庆镇及各县人委会对各民户给予指导,悬挂的国旗尺寸必须足够,悬挂位置须安排在隆重、容易看见的地方;颜色浅淡、破烂的国旗必须更换。建议每个街区、居民区对悬挂国旗事宜应作出一致的规范。各机关、单位须打理清洁机关、街道、村落的周围环境;按照宣教委员会的指导安排装修的横幅和标语。

各机关、单位的首长在放假期间内须部署领导人及保安人员做好全天24小时的值班工作,以便及时解决各项突发事宜。

(记者:黄燕,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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