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同奈省工业区管理部直属同奈省人民委员会的机关,由国家政府指定成立,按法律规定直接管理省内工业区的国家管理职能。
同奈省工业区管理部接受省人民委员会的指导、组织管理、编制及活动经费。同时也接受有关部门、行业的指导。
同奈工业区管理部门任务与具体任务的规定
关于组织结构与工作制度的规定,同奈省工业区管理部分为主管与副主管;有协助机构分为专业部门、当地工业区管理部代表、工业区投资咨询与服务事业单位和劳动技术培训与供应中心。关于同奈省工业区管理部的编制、活动经费及工作制度的规定。
此外,规定里有关于同奈省工业区管理部与国家部、行、同奈省、县级、社级、边和市人民委员会、工业区各企业、来工业区工作的工作团及行业合作关系的规定;
此规定于签署后十天有效并代替2008/09/05同奈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颁布50/2008/QĐ-UBND号规定关于同奈省工业区管理部组织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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