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会议上,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领导代表人和祖国阵线委员会边和市、隆庆镇和11个单位已听取关于对第十三届国会代表候选人进行征求居住地选民的信任意见的内容、手续、程序等指导工作。据此,各单位将会议征求选民意见记录呈交给祖国阵线委员会常设委员会之最后期限为2011年4月10日止,以便在第三次协商会议上作出汇总报告。
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阮公言在会议上发表意见
省越南祖国阵线常设委员会也建议边和市、隆庆镇以及各县祖国阵线常设委员会应直接指导凡是有参选第十三届(2011-2016任期)省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各市镇、坊、乡祖国阵线常设委员会必须制定计划,主动展开征求居住地选民对应选代表的信任意见之组织工作,以确保民主、法律、程序、时间等规定。
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阮公言也明确指出,关于会议组织形式的方面则应选择个足够供给出席代表的座位而且确保周到、礼貌性的地点。同时也要求举办征求选民意见会议的越南祖国阵线常设委员会应贯彻了解会议的目的和要求,以便参选民们能够正确针对于焦点而提供意见。此外,被分工担任会议秘书职责的各个干部必须保持正确、忠实地记录所有选民的意见,并且关于发表意见的选民的资料须充分记录,以便需要时候可以联系。
为了落实展开征求意见工作,省越南祖国阵线常设委员会也向边和市、隆庆镇及各县祖国阵线常设委员会通知其地方参选第八任期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的名单(仁泽县:6人;隆城县:4人;永久县:4人;展泵县:6人;统一县:1人;锦美县:1人;春禄县:4人;定馆县:4人;新富县:3人;隆庆镇:9人;边和市:92人;胡志明市:1人,新渊县(平阳省):1人)。
(记者:茶江 ,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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