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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全景。 |
在经验与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次会议集中讨论有关确保人民议会组织和活动真有效果的问题,如:省级人民议会专门机关的组织结构和活动;地方民举机关负责代表的作用;人民议会、人委会、祖国阵线委员会之间在提高国家管理效果的配合;经7年落实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后的顺利与困难;经过一年在全国十个省、城市试点无组织郡、县、坊级人民议会,各级人民议会的作用;为提高省级人民议会的责任、作用寻找措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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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氏放 ( Tong Thi Phong)女士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
在会议上,大部分达标都一致认为,想加强人民议会的活动效果,需要对2003年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调整、补充,以便适合于实际情况,此外,该法需要明确规定人民议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领导的职名是专门干部;规定人民议会到表组组长在管理组该活动的权限、任务;具体确定专门活动代表的法理地位。为了提高监察活动的质量、效果,国会经改颁布人民议会监察法。
党中央书记处书记,国会副主席从氏放 ( Tong Thi Phong)女士出席会议并作出重要讲话,她说,在过去时间,东南部各省、城市人民议会的活动是全国领先的地区。在会议上所分享的经验对继续完善、提高全国人民议会活动效果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会议所讨论、建议等进行记录,以便向国会、政治部报告。
(记者:莲香,编译:少娥。)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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