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通讯 – 越南国家银行港颁布 03/2023/TT-NHNN号通司规定停止实现16/2021/TT-NHNN号通司4条第11号于组织信用规定,国外银行买卖企业债券。
具体,信用组织国外银行允许在证券市场买卖买没有明码企业债券或者还没有在Upcom贸易系统登记交易 (现在叫没有明码企业债券)而信用组织已卖和、或者没有明码企业债券同时跟企业债券没有明码发行而信用组织应用16/2021/TT-NHNN.号通司第4条规定卖出去。
从信用组织买企业债券方在信用组织跟买企业债券方签署买债券合同时期结算买企业债券全部金钱;信用组织买企业债券之前在最近信用组织内部被评价规定得到最高等级发行企业债券。
颁布 03/2023/TT-NHNN号通司按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协助增加清款、解除苦难、促进发展。通司在2023年4月24日有效。
作者: 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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