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调改省人民议会关于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补助金额的77号决议之内容

星期三 - 20/07/2011 16:59
就一致调改省人民议会的77号决议关于筹集人民每年自愿捐款资金以及国家预算拨资建设镇、坊、乡基础设施的补助金额之内容,于11月2日上午,省人委会副主席丁国泰已经主持边和市、隆庆镇以及其他各县之间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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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委会副主席丁国泰在会议上发表意见

据计划与投资厅的综合报告显示,经过两年落实省人民议会的77号决议后,全省已经投资改善、扩大农村交通道路的146.12公里,建设两座桥,新建街区内排水渠道的2公里,建立下压电线全长128.9公里,投资补充负荷超逾500千伏安的变压站以及建设4个坊乡文化中心。这些项目的投资资金总额逾1260亿元。其中,人民和各组织的筹集资金占73%,省预算拨款资金占17.5%以及县、乡级的预算拨款资金占12.5%。上述成果有助于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提高民户用电比例以及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然而,局大部分代表的意见,对于民居稀少、偏僻偏远的若干地区,人民捐款以投资建设交通道路、下压电线的筹资工作非常困难,人民捐款的资金是不够用于投资,故而须有国家预算的扶助。

据此,各代表们对调改省人民议会的77号决议都表示一致,具体如下:对各困苦地区、偏僻偏远地方、山区的拆建价格获得审批从5千万元以上的各交通项目提高已含增值税的拆建价值自40%50%;对农村地区,新富、定馆、嘉礼市镇(春禄县)以及永安市镇(永久县)等各乡村的拆建价格获得审批从一亿元以上的各交通项目提高拆建价值自30%40%;对按135号计划的第2阶段获得辅助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各地方须进行弄清楚该计划中的投资项目的补助金额,至于缺乏的拆建部分将以上述比例而进行筹资;对于有需求投资电网服务人民而地方电力部门仍未有投资计划的各乡村,地方政府必须动员人民自愿捐款并且县预算将按照其能力给予扶助;对于基层文化中心的各项目,省预算将对每一项目所获批准的拆建预支给予40%的补助金额及赔偿金,可是不可超过6亿元。

在会议上发表意见,省人委会副主席丁国泰要求计划与投资厅尽快完毕档案以便向省人委会回报结果;这次调改的内容将在下次召开的人民议会大会上获呈交审批。副主席同志也要求,对于电力项目须进行动员人民自愿款款,各地方依据每个项目进行召集对象参加。

(记者:垂莲,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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