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后未达到标准
“决不重罚或轻罚而按环保法处罚”
这也是环境与资源厅厅长黎曰兴在3月17日,据同奈省人委会2009年2月11日 333/QD-UBND编号的规制向各企业代表公布在2008年第一阶段各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名单的会议上发表讲话。据悉,为了检查各工业区的环保工作,在春节之前环境与资源厅已配合组成联部门检查团,包括:环保局,环保警察科,工业区管理委会。以抽取废水样本进行分析污染程度、测量空气中的污染气量与噪音等为检验方式,检查团已进行检查218个厂家,同时发现96个造成环境污染的厂家,其中有68个造成严重污染的厂家。关于如何处理这些违犯厂家,黎厅长已建议环境与资源部处理20个厂家(其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为9个和造成严重污染的为11个);呈报上省人委会处理76个厂家(其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为19个和造成严重污染的为57个)。处理方式将按着每个企业的具体条件设立适合处理路线。各企业具有6个月至1年的时间来自己清除其环境污染。若是某个企业在规定期满而仍未处理好,将要采取环保法的第49条强迫停止营业或者迁移远离民居区,甚至禁止营业。他也强调:“我们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决不重罚或者轻罚,而是按法律、环保法来处罚。不能因了发展而接受环境污染”。
垃圾在处理前喷射除臭化学
对此决定各企业有何看法?
关于检查团的决定,各企业有不同的反应。据Mauri罗牙公司代表表示:“自2005年,公司就有了建设废水处理系统的想法,可是因为若干客观理由而一直到2008年方可实现。本公司的废水处理系统耗费了7百万美元,占建设工厂的三分之一支费。检查团进行检查适值公司建设处理系统的时候,因而未能正确地反映公司当前环境实况。本公司建议再次检查以免影响到公司的信誉与商号”。与此观点相同,边和Vinacafe公司代表认为:“2007年底,本公司已建设废水处理系统并且将之投入活动,提议检查团进行重检以便公司尽快退出各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名单”。名列此次76家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名单,同奈成衣公司代表表示:“自2008年1月7日本公司已经与边和I工业区签约建设废水处理系统。由于公司位于高地,故此引水上来处理是效果不大的。公司希望获得准许建立滤池,过滤后将会输出Sonadezi综合处理系统”……
为确保真实、客观性,黎厅长告知:“环境与资源厅已委托国家环境公司取样分析。若是某公司认为检查结果不够正确,可以要求取样重检。如果检查后的结果表示那家企业不违犯,可建议将其名退出各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名单”。
检查、处理各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是必要的。然而,该工作不仅取决于企业对环境迟早或造成多少污染,而是取决于每家企业对于当前环保战斗的本身责任。
(记者:清景,编译:得全)
作者: phong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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