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接受不少对律师法草案贡献的意见。
在草案法基础上修改一些法律条款的律师法在十三届国会第三会议得了国会初次提意见,国会常设委员会已接受修订。然而,在这次会议,省国会代表团的代表对“律师法”的第13条提出了若干要补充的内容。通过会议,大多数意见都一致对于律师法(修正)草案的内容。许多代表认为,与内容得了补充、修订,这次律师法已有进步,客观和科学。此外,根据一些代表,律师法该补充条款的制定律师费。各代表认为,保护实施公务者的权利问题, 国家行政机构不真正关心因还没提出律师费的问题进律法。此外,也有很多其他的问题,如:禁止行律时;培训和拨认证,义务,组织行律也得多代表的意见。
律师法草案将被国会常设委员会通过,并于2013年7月1日生效。
来源:同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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